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的精神,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一、自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fu2604、fu2605、fu2606、fu2607、fu2608、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合约以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2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
石油沥青期货bu2603、bu2604、bu2605、bu2606合约以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2%,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4%。
丁二烯橡胶期货br2604、br2605合约以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2%,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4%。
2、上海国际原油交易中心原油期货sc2604、sc2605、sc2606、sc2607、sc2608、sc2609、sc2610、sc2611、sc2612合约以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2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4、lu2605、lu2606、lu2607、lu2608、lu2609、lu2610合约以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2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
3、郑州商品交易所PTA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PTA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短纤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短纤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对二甲苯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对二甲苯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瓶片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瓶片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丙烯期货2604、2605、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甲醇期货26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二、自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结算时起,PTA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PTA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短纤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短纤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对二甲苯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对二甲苯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瓶片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瓶片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丙烯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丙烯期货2606、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甲醇期货2607、2608及26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烧碱期货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烧碱期货2607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玻璃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纯碱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尿素期货2604及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菜油期货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郑州商品交易所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自3月11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我司调整部分期货品种保证金如下:
PTA期货合约保证金加收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10%;
短纤期货合约保证金加收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10%;
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保证金加收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11%;
瓶片期货合约保证金加收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10%;
丙烯期货合约保证金加收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10%;
尿素期货合约保证金加收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9%;
菜油期货合约保证金加收标准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8%。
其余上述期货合约我司保证金加收标准不变。
同时由于近期影响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期货价格波动较大,请各位客户调整持仓,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