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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以及交易限额的通知
作者: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源:发布时间:2025-10-14 16:27:1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通知的精神,自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6%,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 

二、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我司保证金加收标准:

镍、锡期货合约为交易所保证金+9%;

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8%;

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合约为交易所保证金+7%;

20号胶期货合约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8%;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16%。

四、自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其余未涉事项仍按相关通告及交易规则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调整持仓,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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