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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运指数(欧线)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南华期货来源:发布时间:2023-08-16 19:38:42

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注册。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自2023年8月1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当日08:55-09:00集合竞价,0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三、挂牌合约
  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
  
四、挂牌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上市首日我司保证金按交易所保证金+12%收取,之后按交易所保证金+10%收取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达到3万手(单边)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七、交易手续费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一,平今仓交易暂免收交易手续费。我司手续费在交易所标准的基础上加收三倍。
  
八、申报费收取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的申报费费率标准如下。                                  

九、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十、交易权限开通
  客户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应当满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其中,可用资金要求应当满足“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以向我公司或者与我公司合作的境外中介机构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

对于2023年8月14日前已经具有能源中心特定品种权限的客户,我公司将为您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品种交易权限,若您因自身原因不参与交易,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通过我公司400热线或开户营业部进行反馈。

请各位客户做好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910。

特此通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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