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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系列宣传四: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作者:南华期货来源:发布时间:2020-08-21 16:52:36

一、提高风险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案例:2015年12月某公安厅接到报案,某公司单位账户中1.17亿元资金“不翼而飞”,财务主管兼出纳杨某失联。经查,受境外人员电信诈骗,杨某在几在内将巨额资金转入诈骗分子指定账户。几天内,被骗单位2个对公账户1.17亿元资金先后被转至67个一级账户、204个二级账户、6573个三级账户、2163个四级账户、127个五级账户,最后通过跨境转账并在境外被取现。公安机关侦破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其中境外人员13名,冻结涉案银行卡9942张,涉及资金上亿元。

 

二、提高警惕,防范非法集资洗钱

案例:某P2P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宣称其“从事信息配对咨询和商务服务,服务广大网友和中小微企业”。在实际运营中,该公司通过发布虚构的高息借款标的,将获取的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等。没过多久,该公司因无力偿还多笔到期的借款和高额利息而发生挤兑事件(即大批客户要求收回投资)。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实际上是借助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融资信息中介功能进行非法集资。案发时,待偿付借款逾亿元,涉及全国4000余人。

 

三、增强反洗钱意识,警惕假代购诈骗洗钱

刘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海外代购信息——“亲,正品海外代购,假一赔十,全网最低价”,于是联系对方代购高档护肤品。对方要求先支付50%的货款作为定金,待收到货物后,再支付余额,但定金不退还。刘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将50%货款转至对方账户。一周后,对方告知刘女士已经发货。两周之后,对方声称,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刘女士再次向对方账户汇款。一个月过去了,刘女士没有收到任何货物信息,并且发现对方已经完全失联。刘女士报案后,警方侦查发现,假代购诈骗的资金一旦到账,就被迅速提现或者通过网上银行转走了。

 

四、打击地下钱庄洗钱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主犯郭某梁利用其曾在韩国留学的便利条件,在我国境内和韩国分别办理银行账户,通过QQ进行宣传联系,从吉林延边或韩国获取韩元来源,以支付宝为掩护,非法进行韩元汇兑交易,从中收取兑换中介好处费。2011 年6月至2016年3月期间,郭某梁等人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共收到转人资金14.56亿元,转出资金13.67亿元。该案于2015年11月23日成功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

 

案件启示: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U盾

●坚持账户实名制,不向他人出售账户或者协助他人开户;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支付信息等;

●不参与买卖银行账户、银行卡、POS机具等;

●不信、不盲从未经证实的转账信息;

●如果不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保留微信、QQ、短信等往来信息,以及ATM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转账、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转账凭证或者信息,便于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清洗黑钱,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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