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名称: | 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权合约(仿真用) | 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期货期权仿真交易合约 | 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期货期权仿真交易合约 | 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期货期权合约 | 中国金融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合约 | 上证50 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个股期权合约 |
合约标的: | 白糖期货合约 | 铜期货标准合约 | 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 豆粕期货合约 | 沪深300指数 | 上证50指数 | 大盘蓝筹股或ETF |
合约类型: | 看涨期权、 看跌期权 | 看涨期权、 看跌期权 | 看涨期权、 看跌期权 | 看涨期权、 看跌期权 | 看涨期权、 看跌期权 | 看涨期权、 看跌期权 | 认购期权、 认沽期权 |
交易代码: | 看涨期权(白糖期货合约代码+C+行权价格);看跌期权(白糖期货合约代码+P+行权价格) | 看涨期权:CxxxxxCUyymm; 看跌期权:PxxxxxCUyymm | 看涨期权:CxxxxxAUyymm; 看跌期权:PxxxxxAUyymm | 看涨期权(豆粕期货合约代码-C-行权价格); 看跌期权(豆粕期货合约代码-P-行权价格) MYYMM-C(P)-EP | 合约代码为IO,YYMM-C/P-XXXX,其中YYMM为合约月份,C为看涨期权,P为看跌期权,XXXX为行权价格 | 合约代码为IH,YYMM-C/P-XXXX,其中YYMM为合约月份,C为看涨期权,P为看跌期权,XXXX为行权价格 | 合约交易代码17位,第1到第6位为数字,取标的证券代码,第7位为C或P,第8、9位表示到期年份,第10、11位表示到期月份,第12位起初设为“M”,第13至17位表示期权行权价格 |
交易单位: | 一手(10吨) 白糖期货合约 | 手(1手期货期权合约同1手标的期货合约) | 手(1手期货期权合约同1手标的期货合约) | 1手(10吨) 豆粕期货合约 | 每点100元人民币 | 每点300元 | 股票期权合约单位由上交所公布合约标的时同时公布 |
行权方式: | 美式 | 交易日T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含最后交易日)内可行权,T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 交易日T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含最后交易日)内可行权,T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 美式 | 欧式 | 欧式 | 欧式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元(人民币)/吨 | 元(人民币)/克 | 元(人民币)/吨 | 点 | 点 | 元 |
最小变动价位: | 0.5元/吨 | 1元/吨 | 0.01元/克 | 0.5元/吨 | 0.1点 | 0.2点 | 0.001 元 |
涨跌停板 | 与白糖期货合约每日涨跌停板的绝对数相同。其中,期权跌停板不低于期权最小变动价位 | 标的期货合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额度的两倍 | 标的期货合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额度的两倍 | 标的期货合约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涨跌额度 | 上一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 | 上一交易日上证50指数收盘价的±10% | 认购期权:=max{行权价*0.2%,min [(2×正股价-行权价),正股价]×10%};认沽期权:=max{行权价*0.2%,min [(2×行权价-正股价),正股价]×10%} |
标的合约月份: | 1、3、5、7、9、11月 | 最近六个自然月 | 最近三个连续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 | 1、3、5、7、8、9、11、12月 | 当月、下2个月及随后2个季月 |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 当月、下月及连续两个季月(下季与隔季) |
到期月份 | 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两个月 | 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月 | 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月 | 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 | 当月、下2个月及随后2个季月 |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 当月、下月及连续两个季月(下季与隔季) |
行权价格数量: | 每个交易日以前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按行权价格间距挂出5个实值期权、1个平值期权和5个虚值期权 | 一个平值期权,最少两个实值期权、最少两个虚值期权 | 一个平值期权,最少两个实值期权、最少两个虚值期权 | 按照行权价格间距,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当月与下2个月合约在平值期权合约上下至少各挂出3个合约,季月合约在平值期权合约上下至少各挂出2个合约 | 按照行权价格间距,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当月与下2个月合约在平值期权合约上下至少各挂出3个合约,季月合约在平值期权合约上下至少各挂出2个合约 | 5 个(1 平值合约、2 虚值合约与2 实值合约) | |
行权价格间距: | 行权价格在3000元/吨以下时,行权价格间距为50元/吨;行权价格在3000元/吨以上,7000元/吨以下时,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行权价格7000元/吨以上时,行权价格间距为200元/吨 | 当行权价格低于每吨50000元时,行权价格步长取为500元;当行权价格在每吨50000元到80000元之间时,行权价格步长取为1000元;当行权价格高于每吨80000元时,行权价格步长取为2000元 | 当行权价格低于每克300元时,行权价格步长取为10元;当行权价格在每吨300元到500元之间时,行权价格步长取为15元;当行权价格高于每吨500元时,行权价格步长取为20元 | 50元/吨 | 当月与下2个月合约:50点 季月合约:100点 | 当月与下2个月合约:50点 季月合约:100点 | 标的证券为股票时: 2元或以下,行权步长为0.1元,2元至5元,行权步长为0.25元,5元至10元,行权步长为0.5元,10元至20元,行权步长为1元,20元至50元,行权步长为2.5元,50元至100元,行权步长为5元,100元以上,行权步长为10元;标的证券为ETF时:3元或以下,行权步长为0.05元,3元至5元,行权步长为0.1元,5元至10元,行权步长为0.25元,10元至20元,行权步长为0.5元,20元至50元,行权步长为1元,50元至100元,行权步长为2.5元,100元以上,行权步长为5元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9:15-11:30,13:00-15:15 | 9:15-11:30,13:00-15:15 | 上午9:15-11:30(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下午13:00-15:00 |
最后交易日: | 期权到期月份的最后1个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倒数第五个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倒数第五个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 |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 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卖方保证金: | 收取标准为以下二者的最大值: (一)权利金+期货保证金-期权虚值额的一半; (二)权利金+期货保证金的一半。 其中,看涨期权虚值额=Max(期权合约行权价格-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0);看跌期权虚值额=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期权合约行权价格,0) | 期权合约卖方保证金为以下二者的较大值: 1.(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率×Delta风险值×期权合约持仓量)+(期权合约收盘价与结算价的较大值×期权合约持仓量) 2. 期权最小保证金×期权合约持仓量;期权最小保证金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 期权合约卖方保证金为以下二者的较大值: 1.(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率×Delta风险值×期权合约持仓量)+(期权合约收盘价与结算价的较大值×期权合约持仓量) 2. 期权最小保证金×期权合约持仓量;期权最小保证金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 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下列两者中较大者: (一)权利金+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二)权利金+1/2*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 看涨期权的虚值额=Max(期权合约执行价格-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0); 看跌期权的虚值额=Max(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期权合约执行价格,0) | 合约价值的12% | 合约价值的8% | 股票为标的物:认购期权保证金={前结算价+Max(25%*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10%*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认沽期权保证金=Min{前结算价+Max[25%*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10%*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0);ETF为标的物:认购期权保证金={前结算价+Max(15%*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认沽期权保证金=Min{前结算价+Max[15%*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0)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实物交割 | 实物交割 | 实物交割 | 现金交割 | 现金交割 | 实物交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