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8888-910
廉洁从业案例分享
作者:南华期货来源:南华期货发布时间:2022-07-28 14:49:29

案例一:

林某在某期货公司营业部从业期间,与该期货公司某居间人结婚后,违反该公司《期货公司居间业务管理制度》第二章第六条“本公司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不得成为本公司和其他期货公司居间人”的规定,任由其配偶继续做公司居间人,并通过划转客户关系,将本应当属于公司的利益转移至个人名下,获取不正当利益,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中国期货业协会给予了林某“训诫”的纪律惩戒。


相关法规学习:

《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及其他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通过返还佣金或其他利益、违规给予部分客户特殊优待、向不满足适当性要求的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等方式,谋取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 

(二)通过向特定客户销售风险与收益明显不匹配的产品,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通过委托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招揽客户,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违规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泄露客户资料、账户信息、交易情况等,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案例二:    

孙某在某投资公司从业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控制该公司期货账户与其实际控制的唐某期货账户进行相互交易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后又存在利用董某控制的某公司期货账户与其实际控制的唐某期货账户进行相互交易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中国期货业协会给予孙某“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相关法规学习:

《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风险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或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直接或间接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违规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有关证券期货交易活动;

(二)侵占或挪用受托资产,或以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三)不公平对待不同产品,在不同账户之间或同一结构化产品优先级和劣后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四)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或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持券持仓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影响证券、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价格、交易量;

(五)通过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决策权限等方式为客户的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六)利用所管理的客户资产向第三方输送不正当利益或向第三方支付不合理的费用;

(七)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在管理客户资产时进行明显不必要的证券期货交易;

(八)代表投资组合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过程中,不按照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投票;

(九)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添加企业客服,享一对一服务